8月25日,规划院与中建港航局五公司在芜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。规划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林冠华,与中建港航局五公司书记、总经理吴磊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。中建港航局五公司副总经理高胜魁、包信俊,中建港航局安徽代表处负责人曹先举、芜湖项目部负责人吴金华,规划院副总经理韩昌银、副总经济师梁震、市政所所长陆超、经营开发部部长万小勇等参加会谈。 林冠华书记指出,此次双方达成合作共识:一是在发挥规划院的规划引领、设计先导优势的同时,依托建造单位的资金与产业聚集优势,协同开拓设计施工总承包市场;二是发挥设计施工一体化优势,以节点工程为依托,以既有或新开项目为切入点,以点带面、深入拓展,共同丰富市场开发内涵;三是发挥各自属地经营资源优势,强强联合、优势互补,联手开展高端经营,从更高层面创造市场机会。
根据协议,双方一致同意各自发挥在水工、市政、房建、路桥建设领域的资源优势,以及在项目策划、产业研究、规划咨询和建设项目投资、第三方资金渠道引入、专业建造、售后维保方面的“一站式”技术服务优势,从战略布局的高度,建立全方位、立体式、深度合作的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,实现长期合作、共同发展的目的。
此前,林冠华书记会同集团公司武汉分公司总经理、党委副书记张峰前往中建港航局五公司开展对接交流,三方就在水工领域依托规划引领、铁水联运、专业建造等各自优势,协同拓宽和深挖项目价值达成共识。 规划院将积极响应股份公司号召和集团公司部署,多措并举、外联内合,广泛开展战略合作,深挖市场资源价值,积极开辟市场经营第二曲线,努力开创集团公司内外兄弟单位互利共赢的新局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