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

名称: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
纳税人识别号:340204485123913

地址、电话:芜湖市健康路15号

电话: 0553-3825014

开户行:中国银行芜湖劳动路支行

账号:185701723251


1.适用范围:规划院各部门及直属生产单位。

2.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(含发票联和抵扣联)应注意票面信息齐全,字迹清晰对格,妥善保存,不得出现折压或污点,并于票面开具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给财务报销。


【进项税抵扣清单】

收取17%税率专票的日常事项:

1、办公用品(电脑、打印机、文具纸张等)

2、办公设备维修、材料费、消防器材

3、车辆修理费、油料费;有形动产租赁(汽车等)

4、劳动保护费

5、印刷装订费、软件购买费

6、电费


收取13%税率专票的日常事项:

1、暖气、冷气、煤气、石油天然气、天然气

2、图书、报纸、杂志

3、绿化费(盆栽花草办公场所摆放)

4、水费


收取11%税率专票的日常事项:

1、会议场地租赁费

2、电话费、网络费(基础电信服务)

3、邮寄费、运输费

4、房租及附属设施租赁、维修费

5、停车费

6、过路过桥费(预计2016年8月1日后执行)


收取6%税率专票的日常事项:

1、会议服务费、广告宣传费

2、住宿费

3、电话费、网络费(增值电信服务)

4、车辆保险、财产保险费

5、物业管理费;各类组织会费、年费

6、培训费、鉴证(咨询)服务、系统研发服务


收取5%征收率专票的日常事项:

1、租赁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

2、接受简易计税下的人力资源外包、劳务派遣业务

3、购买或租赁简易计税下的不动产

4、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一级公路、二级公路、桥、闸通行费发票


收取3%征收率专票的日常事项:

1、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物资、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服务

2、接受简易计税下的建筑、文化体育服务

3、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


餐饮、健身、娱乐、交通费、集体福利等事项不可抵扣,开具普通发票即可。